我市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成效顯著
發布時間:2014-09-25 瀏覽:2726
2014-6-26
近年來,我市各級工會以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為抓手,以“百分百要約行動”為重要舉措,突出“提質增效”的工作要求,不斷加大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力度,據今年5月市總工會在全市組織開展的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成效抽樣調查顯示,工資集體協商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認知程度明顯提高,社會影響進一步擴大。近年來,市總工會通過積極推進“百分百要約行動”,使工資集體協商的社會認知度越來越高,影響力越來越大。調查顯示,91.5%的企業高管認為企業應當建立工資協商制度,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90.5%的企業高管認為機制的建立促進了企業發展,是企業發展的內在動力。通過對500名職工的抽樣調查,知曉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達到87.2%,90%的職工對其總體評價較高。
協商程序更加規范,法律效力進一步增強。規范的協商程序是提高工資集體協商成效的重要環節,也是集體合同合法性的重要保證。從調查數據來看,84%的企業經過正式協商的方式簽訂集體合同,97.5%的集體合同提交職代會審議,98.5%的集體合同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審核,98%的企業以文本形式向企業職工公布,93%的企業至少每年一次向職代會報告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63%的企業每半年報告一次履行情況。
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協商機制進一步健全。工資集體協商的目的就是要規范企業的工資分配制度,由企業單方面制定逐步走向依法開展勞資協商共同確定,按照十二五規劃的要求構建“企業自主決定,市場機制調節,職工民主參與,政府宏觀調控”的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據調查,91%的企業工資分配制度經集體協商確定或調整。企業在調整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勞動工資標準,尤其是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計算的基數、計件工資標準的制定時,更加注重采用協商的形式。86%的企業高管認為工資協商使企業的分配制度更加科學,提高了企業薪酬管理水平。
一線職工明顯受益,職工收入進一步增長。工資集體協商最明顯的作用是促進了職工工資正常、穩定增長。調查顯示,97.5%的企業職工工資得到了實質性的增長,其中工資總額增長超過9%的企業達到24%。一線職工和科研人員實際增資較多,是受益最多的兩個群體。81%的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實際增長在50元以上,58%的職工希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提高自己的工資水平。
勞動關系更加和諧,報酬爭議進一步減少。推進工資集體協商是化解勞資沖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有效途徑,有利于實現企業發展與職工權益維護的統一,解決勞動者最關心的利益問題,促進社會和諧。這次調查數據顯示,90%的企業高管認為工資協商在協調企業勞動關系方面發揮了明顯的作用,80%的工會主席認為企業勞動關系的和諧程度變高了,76.5%的企業職工離職率明顯降低,減少了職工非正常流動,穩定了職工隊伍。2012至2013年兩年中涉及勞動報酬、保險福利等與工資有關的勞動爭議的企業只有25家,僅占調查企業的12.5%。